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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多伦煤化工渗漏事故:处理6名责任人,罚款2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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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多伦县二道洼5组村民向中央环保督查组反映的“多伦县大唐煤化工在4月份污水未经处理流入耕地,污染水源井,井水无法使用,多次反映未得到处理”问题,现公告如下:

一、大唐多伦煤化工蒸发塘渗漏事故情况

2016年4月4日,大唐多伦煤化工蒸发塘坝体发生渗漏事故。企业启动应急预案,向上级公司和多伦县政府上报事故情况,并采取措施对坝体进行封堵,至4月5日凌晨5时,渗漏水流得到基本控制,无人员伤亡。多伦县委、政府接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并立即向盟委、行署及盟相关部门报告情况。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锡盟行署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政府及职能部门履职、应急管理、损害评估等方面开展调查。期间,聘请内蒙古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专家组,对坝体渗漏原因进行勘验、认定。

二、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情况

(一)过水土地调查情况

经聘请有资质的测绘公司,在村民代表参与下对渗漏水过水土地的性质、土地权属、土地现状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实地测量和核实。经查,渗漏水始终被控制在工业园区范围内,未流入耕地。过水面积795.31亩,其中:林地138.58亩、草地513.81亩、企业用地142.92亩。

(二)渗漏废水监测情况

据监测结果显示,渗漏水水样的盐分较高,属典型的高盐工业废水。

(三)地下水监测情况

监测结果表明:井深小于30米的12眼水井中有7眼氯化物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中III类标准;井深超过30米11眼水井没有出现氯化物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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