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黄春秋杂志社被接管一事持续发酵。最新消息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8日发布裁定书显示,决定对中国艺术研究院违反合同裁撤管理人员一案不予受理。

美国之音报道称,28日下午,炎黄春秋杂志社总编辑徐庆全,副总编辑王彦军和律师丁锡奎一起前往北京是朝阳法院,听取法院宣布炎黄春秋杂志社单方面终止双方协议的立案结果。
朝阳法院为此组成了一个三人合议庭,并对这个案子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以民事裁定书的书面形式,给出了不予立案的理由,称中国艺术研究院和炎黄春秋是上下级关系,这个案件是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的内部管理事宜,不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
裁决书称: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纠纷,中国艺术研究院是起诉人炎黄春秋杂志社的主管主办单位,该争议系中国艺术研究院作为主管主办单位与被管理单位之间内部管理事宜,不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纠纷,故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针对上述裁定,炎黄春秋杂志社代理律师莫少平当场表示将提起上诉,称将会在十日之内向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杂志社总编则表达了将把法律程序走到底的决心。
莫少平律师认为,中国艺术研究院和炎黄春秋杂志社都是事业法人,而且是在同一个机构注册登记。他们通过签定协议的方式来约定一些事项。第一,他们是平等的主体,他们都是事业单位,都是在国家事业登记管理局注册登记的。第二,他们通过协议的方式来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不属于内部事宜。
炎黄春秋杂志的一位资深编辑透露,炎黄春秋社委会正在研究下一步的对策,不排除打产权官司的可能性。炎黄春秋自1991年杜导正社长创刊以来,没有要过国家一分钱,完全是自营的一个企业。炎黄春秋的副社长、胡耀邦的儿子胡德华曾对抢占者说,他们每一分的财产都是靠他们辛勤劳动挣来的,他们给国家纳税,是遵纪守法的企业,办公室是他们的,你们有什么权利进来?拿出证件给他们看。
对于打产权官司的建议,莫少平律师认为下一步可以考虑,但目前还不能马上将打产权官司提到日程上来,这只能作为第二步措施。莫少平律师称,现在还是打单方终止合同的诉讼,如果这个不行,应该还会考虑其它的诉讼,最后才会是产权的诉讼。
炎黄春秋杂志社在28日上午召开了社委扩大会议,认为这是炎黄春秋杂志创刊以来所面临的最复杂、最危急的局面。炎黄春秋杂志社认为,为了维护中国的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护杂志社依法办刊的权利,炎黄春秋杂志社将会穷尽一切合法手段,将抗争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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