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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拒陆港澳学者调阅资料 国史馆:依规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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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史馆将从8月1日起根据《政府资讯公开法》规定,拒绝陆港澳3地学者调阅馆藏资料,引发两岸学者哗然;国史馆馆长吴密察表示,这是国家档案最高主管机关档案局的规定,只是国史馆过去“违法”未遵从,现在只是让档案主管机关规范齐一,避免紊乱,“这跟任何政治因素都无关,国史馆是依规定来做的。”

据台湾《联合晚报》7月29日报道,吴密察说,为了让国史馆与档案局同步,他拜访过档案局两次,对方说,他们也曾去函法务部申请函释,函释后确实就是说,非“中华民国国民”不可申请借阅资料;至于外国人则依据平等互惠原则开放,而中国大陆地区一直没有对我方开放资料查阅,因此国史馆作法只是依法行政。

国史馆大量收藏1949年之前政府相关档案,一直是两岸研究近代中国史学者重要的学术资源,但传吴密察上任后,修改相关借阅规定,拒绝陆港澳学者调阅馆藏,并将台湾学者申请预约时间拉长为15天,一改过去到馆“随借随看”模式,引发学界质疑。

吴密察解释,改变规范的考量很单纯,就是根据《政府资讯公开法》的规定,以及档案局借阅资料的规范来调整国史馆规范;他指出,国史馆过去一直没有落实《政府资讯公开法》相关规范,让主管档案的各个单位规范不一,这是不对的,“总不能一国两制”,因此他是朝向所有档案机关一致的方向去调整,“法律已经有明文规定,国史馆不能违法行事。”

为何将台湾学者申请借阅档案的时间拉长至15天?吴密察表示,这同样是根据档案局行之有年的规范照做,由于事涉机密、个人资料的档案,需要主管机关逐件审查、准驳,因此需要有作业时间,档案局规范是15天,因此国史馆也跟从其规定。他

也说,目前国史馆初步是规范15天,但若施行后,国史馆人力可配合,也会考虑将准驳规定缩短,毕竟方便学者借阅资料,当然也希望作业时间能缩短,愈快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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