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016年7月28日,《炎黄春秋》事件再爆消息,杂志社向朝阳区法院起诉中国艺术研究院人事调整违约,被法院以合同双方不是平等民事主体为由驳回。不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究竟是何种关系?炎黄春秋杂志又是一个什么性质的单位?为什么会出现目前这种情况?十万个为什么飘过……

国有事业单位《炎黄春秋》
要回答上述问题,首先就要弄明白《炎黄春秋》杂志究竟是一个什么性质的单位。公开的资料显示,炎黄春秋1991年由中国炎黄文化研究会主管、主办,而中国炎黄文化研究会是“是由一大批热心学术研究和弘扬中华炎黄文化的老干部、老将军、专家学者组成的全国性的学术团体”,属在中国民政部登记的民间团体。对于炎黄春秋的性质语焉不详。
2014年,炎黄春秋更换主管单位,由中国炎黄文化研究会改为中国艺术研究院,该院为文化部直属副部级事业单位,资金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现任名誉院长为原文化部副部长王文章,院长为原甘肃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连辑。就在这次更换主管单位事件中,炎黄春秋杂志性质浮出水面,但并未引起人们的注意。
2014年更换主管单位事件,被认为是官方一系列整肃《炎黄春秋》的事件之一,外界称其被官方“收编”。时任杂志社法人代表、副社长、执行主编吴思,在接受BBC中文网采访时称,“这不叫收编,叫‘转变主管、主办单位’”,并进一步解释,“《炎黄春秋》杂志属于国有事业单位,而中华炎黄文化研究会是一个民间社团,按规定不能管理国有事业单位。”
《炎黄春秋》杂志原来是国有事业单位,查证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属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官网“事业单位在线”,炎黄春秋杂志确实是国有事业单位,资金来源为“非财政补助”,举办单位为中国艺术研究院,地址也与中国艺术研究院一致,都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北街惠新北里甲1号;登记法人代表为郝庆军,即7月12日中国艺术研究院任命的杂志社总编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也为新换,有效期始于2016年7月19日。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属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官网“事业单位在线”查询到的《炎黄春秋》杂志登记信息(图源:事业单位在线网站截图)
诡异的隶属关系
国有事业单位,按照官方、正式的说法它“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是中国《宪法》规定的六大类组织之一,也是《民法通则》规定的四类法人之一。
通俗的说法,国有事业单位与国家机关并列,都属体制内,像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编译局、国家外文局以及各级党报、党刊都是国有事业单位。是体制内,就有体制内的行政级别,就有体制内的上级机关单位,这是一种行政隶属关系,上下级关系。前述人民日报、中央编译局、国家外文局上级机关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属中直机关,新华社上级为国务院。
从事业单位的角度来看,《炎黄春秋》杂志社2014年“转变主管、主办单位”,就不仅仅是“转变”那样简单,而是“划转”——由编制在体制内,行政人事游离于体制外,自主管理,整建制划归中国艺术研究院,前述事业单位登记信息说明了这一点。
实际上,中国艺术研究院已经变成了《炎黄春秋》杂志社的上级主管、主办机关,存在行政上的隶属关系。从这个角度来说,两个机构确实民事地位是不平等的,法院的不受理于法而言并无问题。
不过,诡异的是,中国艺术研究院官网组织架构列举了众多下属机构,却并无《炎黄春秋》杂志,看来中国艺术研究院自己又矛盾地并未将《炎黄春秋》当成自己的下属机构。

中国文化艺术研究院官网组织架构中并无《炎黄春秋》杂志(图源:中国艺术研究院官网截图)
体制!!
《炎黄春秋》杂志与中国艺术研究院诡异的关系,从根本上来说,还是中国现行出版管理体制与权力造成的错乱。
中国的出版管理体制,对出版单位施行的是准入管理,实际造成合法拥有出版资质的曾经都是国有事业单位,改制后变成国有企业与事业单位并存的局面。国字号垄断出版资质,书号、刊号成为稀缺资源,倒卖书号、刊号成为一个不小市场,许多图书名为出版社出版实为民营公司制作,许多知名杂志,如果你细看封面,在你耳熟能详的刊名旁边可能有一行小字,实际那一行小字才是杂志登记刊名,你耳熟能详的刊名只是一个擦边球;许多知名杂志,版权页上罗列了主管、主办单位、社长等,实际主办的都是下面民营的XX传媒公司,并且多位于北上广。明面上的主管单位坐收体制带来的好处,每年收取十万、几十万的刊号使用费,以及上缴的经营收益,而实际主办刊物者拥有了合法的出版纸质,自负盈亏,双方各取所需。在合作时,双方会签订合约,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看着是不是很像《炎黄春秋》与中国艺术研究院所签订的合同?
然而《炎黄春秋》并不是如此。1991年举办时,国内文化市场并不如今天但刊号租用也不少见,但以《炎黄春秋》深厚的背景,需要租用刊号吗?背后老干部一句话,什么事办不成,在权力作用下,《炎黄春秋》刊号有了,但中国的体制并不允许民间机构拥有出版资质,权力者一句话,机构编制部门为《炎黄春秋》杂志批下国有事业单位的编制。由此就形成了,中国炎黄文化研究会这个民间机构下辖《炎黄春秋》这个国有事业单位的怪异组合。
这样的诡异组合,使许多人包括《炎黄春秋》自己都忽略了自己国有事业单位身份,充分享受权力、体制庇护下的自由。也因为这种忽略,2014年不得已转变主管单位时,杂志社才与新主管单位中国艺术研究院有了那份不干涉经营、人事的合同。从前述中国艺术研究院官网的机构列表来看,它也忽略了《炎黄春秋》国有事业单位的身份,当然不排除有明白人,知道划转后就形成了行政上的上下级关系,那份协议实际是一纸空文,双方地位已经不平等。在中共体制内,按照组织纪律下级必须服从上级,何况当前中共尤其强调政治规矩、政治纪律。
回过头来再看《炎黄春秋》杂志二十年的历程,它是中共体制内的一个异类,能够走到今天全在于权力的庇护,当庇护的权力衰减,体制能让之生也能让之死。划归中国艺术研究院后,一纸行政命令就能将整个杂志社换血,无论是法律上还是组织上都没办法指摘。就算合同成立,中国艺术研究院被判违约,杂志也将失去这个挂靠单位,当前体制下失去挂靠单位,又没有新的单位愿意接受挂靠,杂志只有停刊一条路。
现行体制下,《炎黄春秋》要么被换血,要么玉石俱焚主动或被动停刊,毫无还手之力,唯一能做的只有博取舆论的同情与支持。对于《炎黄春秋》曾经的管理者可能将面临更大的风险,作为国有事业单位意味着杂志社属于国有资产,一个国有资产流失,一个经济问题,如同两枚定时炸弹,不但能将人打倒,还能将人搞臭,被民族主义的口水淹死。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