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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性侵司机可开车 陆网友痛骂台湾法律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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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媒体密切关注辽宁团火烧车惨案,凤凰网、人民网、澎湃新闻网、中新网跟进案情发展,包含司机酒驾又涉嫌性侵。中国网友都质疑为什么被判刑还可以开车带团,怒批“都判刑了,为什么不是在牢里怎么跑出来工作了?”“湾岛的法律到底是怎样的?判刑的也可以上班??”“哇,吓倒我了,判了刑还能出团”“台湾省内是不是人才短缺啊?这种人也能录用???”“已经判刑,还在外自由生活,不可理解弯弯的法律。”“尼玛,台湾都是些什么人啊。连罪犯都还可以继续上班,不用服刑?”“那边入狱是不是要选日子?”“把台湾看白了,所谓的法治就是让已经定罪获刑的人继续开着满载游客的车到处玩?!”“判刑就是继续上班?民主湾湾牛逼了。”“判刑了还能上班,那还判刑干啥?设置法院只是为了解决一部分人就业?”对此,澎湃新闻网今致电桃园地检署襄阅检察官王以文,王以文说明,根据台湾个人隐私保护法与性侵相关法律规定,这方面的资讯是不可以向外透露的,所以即使检方掌握相关内容,也不可能予以证实。至于外界质疑为何被判刑还可以工作,王以文说,依据台湾相关法律,除非法官最后定刑,此前嫌疑人都是自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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