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案”主办人冯志明今日受审]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冯志明担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公安分局局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为其他单 位个人在房地产、餐饮娱乐经营等给予帮助,收受财物450余万元;侵吞公款、公物;非法持有枪支4支和子弹549发;对价值3400余万元财产不能说明来 源。

冯志明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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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冤案涉事警官冯志明妻子被采取强制措施
法晚深度即时(稿件统筹 朱顺忠 记者 冯明文 实习生 张明明) 法晚记者(微信ID:fzwb_52165216)刚刚从内蒙古自治区警方获悉,因为涉及冯志明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冯志明妻子此前已经被办案机关采取司法强制措施。
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官网和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公开的冯志明简历显示:冯志明 1986年至1988年历任新城公安局分局刑警队副队长、队长;1988年,因其传唤审查的犯罪嫌疑人在审讯室意外“触电身亡”被免去刑警队队长职务。 1992年任呼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1994年10月任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1996 年,领导侦破“4·09女尸案”(即媒体所称的“呼格吉勒图案”)后,包括冯在内多位警官,因“迅速破获大案”获集体二等功。1999年任呼市公安局缉毒支队支队长,2002年下半年任赛罕公安分局局长,2011年任呼市公安局党委委员,2012年任呼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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