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贿落马的开封市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森林被爆与300名女子保持不当关系,虽然河南省纪委澄清此为不实传言,但涉案文章在网上挂了三年半的时间,李森林为此将刊登涉事传言的新浪微博告上法庭。

日前,海淀法院认定涉案文章侵权,构成对李森林的诽谤。但由于新浪收到起诉书及证据材料后,随即删除涉诉言论,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据微信公众号“重案组37号”8月2日消息,,2011年6月,河南省开封市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森林因涉嫌严重违纪被河南省纪委双规。
据官方通报,2003年11月至2011年6月期间,李森林在担任南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和开封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期间,利用其管理干部的职务便利,为相关人员在职务晋升、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
为此,李森林非法收受238人给予的人民币、美金、英镑、银行卡、购物卡、游戏卡、金条、苹果电脑、名表等各类物品总价值超1,500万元人民币。
驻马店中级法院于2013年8月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但重案组37号注意到,网上却传出李森林落马原因的另一个版本
就在李森林落马半年内,2011年8月3日和2011年12月18日,网友“杨一”和网友“缺月疏桐冷沙州”、“天涯归鸿”分别在新浪博客和新浪网发布《网传开封组织部长李森林剃下300女人阴毛》、《李森林--原河南开封组织部长的那些事儿》、《古都开封:部长专剃女子羞体》的文章,直指其生活作风不正。
李森林得知涉案文章在网上流传后,认为文章所讲内容纯属造谣。
李森林表示,新浪公司在刊登河南省纪委就此事件辟谣新闻后没有删除涉案造谣文章,至起诉时挂在网上长达三年半,影响极为恶劣,给其造成极大的精神伤害。
于是,李森林先后三次将新浪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共计8.32万元。
庭审时,被告新浪公司不同意李森林的诉讼请求。
海淀法院审理后认定涉诉言论系网友“杨一”、“缺月疏桐冷沙洲”、“天涯归鸿”在其个人博客中公开发表,新浪公司只是提供博客服务网络储存空间服务,李森林没有证据证明新浪公司对涉案侵权文章“知道”却没有采取必要措施,新浪公司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新浪收到起诉书及证据材料后,随即删除了涉诉言论,无需对侵权言论扩大传播部分承担连带责任,法院据此驳回李森林的诉讼请求。
虽然法院没有支持李森林的诉讼请求,但对于上述三篇文章却认定为侵权。
《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服务对象提供搜索或者链接服务,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根据本条例规定断开与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明知或者应知所链接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权的,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