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南京市委原书记杨卫泽宁波受审:被指控受贿1643万余元

声明:本文转载自 「央视新闻」,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天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江苏省委原常委、南京市委原书记杨卫泽受贿一案。本案由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卫华担任审判长,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杨卫泽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4年,被告人杨卫泽利用担任中共江苏省委常委、无锡市委书记、南京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赵晋实际控制的多家房地产公司、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开发、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妻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43.4643万元。依法应以受贿罪追究杨卫泽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杨卫泽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杨卫泽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了庭审。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