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9日,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督查组和媒体记者7人,在济南市市中区陡沟“融汇城”房产项目工地范围内检查扬尘污染问题时,遭不明身份人员殴打,其中5人受伤,督查公务车被砸。

环保执法人员被打伤。图片来自网络
2015年9月11日,济南市公安部门表示,已将9名涉案嫌疑人全部抓获。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分局有关负责人曾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9·9”妨害公务案
9名犯罪嫌疑人确定均系市中区陡沟大庙屯村当地村民,不涉黑社会性质。
目前,此案有了最新进展。2016年8月5日,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下称,市中区法院)对刘长民——上述涉案嫌疑人之一作出一审判决,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刘长民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法院:犯罪行为损害国家机关执法权威
8月5日上午9:30,市中区法院开庭审理刘长民妨碍公务案,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市中区法院官方微博对这一案件的庭审过程进行了直播。
市中区法院称,经审理查明,2015年9月9日14时许,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韩道汶、陈伟、张超、陈培栋会同济南广播电视台、《生活日报》的记者,分乘司机徐茂堂、徐志刚驾驶的桑塔纳轿车及济南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名下的鲁A02315号雪佛兰牌轿车,来到济南市市中区陡沟街道办事处大庙屯村附近一渣土场对扬尘污染问题进行督查暗访、拍摄取证。在执行职务时,遭遇被告人刘长民的阻拦,刘长民对执法人员进行谩骂。并欲抢夺记者摄像机,与执法人员发生纠纷。
后刘长民通过手机、对讲机纠集王凤雷、刘扬等人(均另案处理)来到现场阻止执法人员离开,并对执法人员进行殴打,对执法人员乘坐的鲁A02315号雪佛兰牌轿车进行打砸。后经鉴定,被害人陈伟头面部及肢体部、陈培栋体表、韩道汶体表的损伤程度均构成轻微伤;张超头部、徐志刚左前臂损伤程度均构不成轻微伤;雪佛兰牌轿车车辆直接损失为4078元。徐茂堂自愿不申请伤情鉴定。
市中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长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妨害公务罪成立。
市中区法院表示,刘长民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主要罪行,系初犯,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亲属在案发后能够代其积极赔偿被害单位及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被害单位及被害人亦自愿接受赔偿,并表示谅解,可对刘长民从轻处罚。
同时,市中区法院指出,刘长民纠集多人殴打执法人员,损毁执法车辆,致多名执法人员受伤,证实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均较大。刘长民的犯罪行为损害了国家机关的执法权威,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应予从严惩处。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环保部部长曾要求以此为反面典型,依法严肃查办
2015年“9·9” 山东济南环保执法人员被殴打事件发生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15年9月10日,山东省省长郭树清曾批示要求“对这起恶性违法犯罪案件,要依法从快惩处,尽快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抓住其典型示范影响,教育全省各地”。
据《中国环境报》2015年9月14日报道,山东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王文涛也曾于9月10日批示要求,严肃查处,严惩暴力围殴执法者,如涉及涉黑或背后黑恶势力,彻底干净打掉。
2015年9月15日上午,环保部办公厅副主任钱勇一行在看望伤者时转达了环保部部长陈吉宁的要求——要以此次事件为反面典型案例,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保障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对违法者要依法严肃查处。
自2015年9月10日起,《中国环境报》陆续发布7篇文章,追踪事件发展进程,2015年9月17日的头版评论还称:“继续严格环境执法,就是要致力于扭转以往那种环境执法过松、过软的局面,让企业明白守法不是高要求,而是底线要求,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广大环境执法队伍有这一责任。暴力抗法事件不仅不会击垮这一信心,反而会让这一信心更加坚定。”
此外,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分局有关负责人曾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9·9”妨害公务案犯罪嫌疑人确定均系市中区陡沟大庙屯村当地村民,不涉黑社会性质。已被刑事拘留的9人,此前均无犯罪记录,户籍和常住地均在当地。
另据《中国环境报》9月22日报道,包括案件主要嫌疑人在内,此次参与殴打执法人员的嫌疑人,有不少是市中区大庙屯村成立的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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