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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名高官遭报实录 十八大前落马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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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7月江泽民开始迫害法轮功之后,17年来,成百上千名江派各级官员纷纷落马。当初江派高官是因为迫害法轮功而上位,中国几千年来都相信善恶有报,如今这些人是因为迫害法轮功而遭到报应,彰显了善恶有报的天理。

本系列将盘点中共十八大前后因为迫害法轮功而遭到报应的百名高官。本文是十八大前遭到报应的中共高官。

1、辽宁省沈阳市长慕绥新

慕绥新,前中共沈阳市委副书记、沈阳市市长,2000年12月被免职,2001年10月10日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患癌症于2002年3月2日死亡。

自从1999年7月,江泽民犯罪集团对法轮大法的迫害开始以来,辽宁省沈阳市不法官员及公安追随江泽民疯狂迫害大法弟子,利用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教养院、精神病院对大法弟子进行非法关押,采用各种惨无人道的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迫害大法弟子。尤其是以残酷和邪恶著称的马三家教养院,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并在肉体和精神上对他们实施灭绝人性的迫害,对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无限期监禁。

为了达到迫使大法弟子放弃修炼的目的,对大法弟子实行奴役劳动,强制洗脑,精神摧残,关小号、蹲方块、蹲墙角、撅着、罚站、电棍过等等无所不用其极的酷刑折磨和迫害。将18名女学员脱光了衣服,关进男牢房中,使他们受到了难以想像的身心摧残。在此极端情况下130名法轮功学员进行大规模绝食要求无罪释放,绝食者生命垂危,劳教所置学员生死不顾,仍然拒绝释放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沈阳市不法官员和公安残酷迫害大法弟子的种种灭绝人性的罪行,罄竹难书。

除市长慕绥新被判处死缓之外,整个沈阳市包括副市长马向东在内的80余名迫害法轮功的贪官污吏都受到惩罚,马向东被依法判处死刑。

2、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

王怀忠,中共前安徽省副省长,2003年12月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刑,2004年2月12日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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