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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法冲击港法治 资深律师驳斥内地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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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锣湾书店五人“被失踪”事件敲响人权警钟,而近日立法会选举当前,拥护《基本法》与否亦备受热议;资深大律师、前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石永泰在最新一期国际特赦组织香港分会《人权》杂志的专访中,反驳指港府及法官不甚理解《基本法》的内地评论,直斥“这是倒转来说”,强调若法律或宪制条文含混不清,应由独立法院解释,并非当权者说了算。谈及“警察拉人,法官放人”的批评,他指若警察“拉人”,法官全部奉旨要“钉”(判罚),就不是司法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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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永泰称法治精神一大元素是司法独立(图源:Reuters/VCG)

综合香港媒体报道,资深大律师、前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石永泰表示,香港的司法制度恪守三个原则,包括司法独立、终审法院有足够国际视野和质素,以及法庭援引国际案例判案。对于有人担心香港法律界被染红,他直言此时未必需要担心,“因为《基本法》规定终审法院可邀请海外普通法地区的法官参加审判”,过往就曾有英国、澳洲和纽西兰等地的现职或前法官赴港担任非常任法官,强调他们正因对香港法治有信心,相信法院独立运作,才会赴港,“若当权者破坏香港法治制度,海外法官因而离开,就会造成很大震撼”。

多名京官早前异口同声指,要“全面准确理解《基本法》”。石永泰不讳言,《基本法》是宪制文件,全面准确理解是必定的,但同一番说话出自京官,“潜台词是要根据中央的理解来理解”。内地亦有评论指港府甚至法官不甚理解《基本法》,他直斥“这是倒转来说”,因在普通法制度里,若法律或宪制条文含混不清,应由独立法院解释,“而非当权者说了算”。香港有人大释法,但人大常委会尚未释法之前,在我们的文化中,正确理解应以法院为准。

石永泰批评,这些说法令人觉得内地当权者、权威人士等好似手执“评分表”,视乎香港法院裁决是否合其心意、应心意就是司法独立,不合就是理解错误,但认为这并非香港或崇尚法治文化应有的说法,“你可以不同意,但要道出理由,而不是抱持这种居高临下,我手中就是正确的态度”。

对于人大释法,石强调,“由非独立司法机关演绎宪制文件,甚至是立法者演绎立法原意,并不符合国际社会一贯的法治原则”,若人大常委会过于有权必用,或影响国际社会对香港法治传统的看法,形容“释一两次法已很震撼”。

《一国两制白皮书》提出,法官是治国者及必须爱国,石永泰不认同这说法,

他称要求法官爱国会有好大问题,重申法治精神一大元素是司法独立,法官判案不应因爱不爱国或诉讼一方是否国家而受影响。

认为“法官是治国者”是思维问题,法官的工作不是管治,而是监察政府行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曾有团体批评“警察拉人,法官放人”,石永泰反问:“‘阿爷吹鸡’就一定要跟主调,但司法独立岂是如此”。他说,若法官奉旨要判处所有疑犯罪成,这并非司法独立,而且法官并无释放所有被告,“如此说三道四,实在是对司法独立最大冲击”。

被问及香港法治是否笼罩“前所未有凶猛的暴风雨”,他谓香港与内地最大分别是香港有法治精神,认为港人应认清大家口中的法治定义为何,要对内地诸如三权合作、治港者及爱国等“法治”说法保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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