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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毓民掷杯案再审 庭上狠批梁振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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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离任的立法会议员黄毓民,被指2014年7月3日在立法会特首答问大会向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掷玻璃杯,从而被控普通袭击案,2016年4月开审,并传召梁等人作供,其后休庭,8月8日在东区法院续审,黄毓民出庭自辩。他在庭上多次指梁振英是“坏人”、“极不可靠”、“无诚信”,又承认在议会中掷物是肢体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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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在特首答问大会遭黄毓民掟杯(图源:新华社)

黄毓民掷杯案8日早上续审,黄毓民在庭上供称,自己于案发时曾先抛掷纸张,再拿起水杯泼水,其后“甩手”致水杯飞掷出去,黄又指梁振英进场时与他距离十分接近,如果他存心袭击,根本不需要掷水杯去袭击他。黄毓民认为此案属政治问题,本应由政治解决,但现时却由法庭处理并不妥当。

黄毓民认为议会抗争属彰显公义,肢体抗争存在于在加拿大、美国、台湾等地的议会中,他又指跟其他泛民议员亦过去多次在立法会抗争,例如掷香蕉、掷草帽、拉布等均无被控,但是次却因梁振英而衍生本案,盖因梁睚眦必报,非常痛恨议会中抗争的人,对敌人也绝不手软,质疑对方有权用尽,透过本案来乱告他。

黄毓民又指梁振英在位时,香港社会撕裂,公义不彰,政府贪腐,又指梁承认自己权力超然,超然至干预立法会、司法,甚至连廉署执行首长都干预,批评他是坏人、卑鄙小人、滥权,又指法庭可不接受他呈上的新闻报道作助证,但认为梁卑鄙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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