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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建军声明:观“709”认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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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建军声明:观“709”认罪、悔罪,我声明如下:

因维护人权、追求司法公正和民主自由,为防止不幸被当局拘捕被迫认罪,我特作以下声明:

1、 我被拘捕后不会自杀,自虐,如果我有意外或伤害,均为酷刑虐待所致。

2、 我被拘捕后绝不会同意官方指定的律师为我辩护,我只会接受由我的亲属为我委托的死磕(人权)律师为我辩护;如果出现官方声称我“不承认、不认可、不接受亲属委托的律师”,已自行委托律师,或书面、或录像声称已解除亲属代聘的律师,均不是我的真实意思。

3、 如我被拘后的言行和被拘前的言行不一致,在此声明非我本意,是迫害所致。

4、 如果我的亲属聘请的律师能够会见我,我相信我的律师会为我公正辩护;如果我的亲属聘请的律师不能会见我,我可能听党国的,我会选择认罪,也会把自己说得极其不堪,因为我要保命,我还要在有生之年享受民主自由的生活。

5、 在此希望每一位追求民主自由的人士都明白,现在这个社会不需要英雄,只需要公民,需要每一位追求民主自由的人士活着,活着才有希望。

声明人:姜建军

2016年8月7日 让我们一起学习做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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