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广东省水利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张黎明(副厅级)涉嫌行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张黎明
张黎明简历
张黎明,男,汉族,1965年10月出生,浙江浦江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武汉水利电力学院岩土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广东省水利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兼任省水文局局长、党委书记。
1980.09―1984.07 武汉水利电力学院水工建筑专业学习
1984.07―1985.09 华东勘测设计院上海分院工作
1985.09―1990.09 武汉水利电力学院岩土工程专业读博士研究生
1990.09―1991.07 武汉水利电力学院随导师从事研究工作
1991.07―2000.05 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所工作,先后任岩土工程研究室副主任(副科级)、结构工程研究室副主任、主任(正科级)
2000.05―2001.01 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副处级)
2001.01―2002.03 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院长、党委副书记(正处级)
2002.03―2009.04 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院长、党委书记
2009.04―2009.08 省水利水电规划研究勘测设计院院长、党委书记
2009.08―2010.04 省水利水电规划研究勘测设计院党委书记、理事会理事长
2010.04―2010.11 省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党委书记、理事会理事长
2010.11―2011.01 省水利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2011.01至今 省水利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兼任省水文局局长、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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