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四川曾发生两次由地震引发的堰塞湖溃坝而导致大洪水,所造成的损失远远超过由地震造成的直接损失。
1786年:淹没10万民众
1786年6月1日,四川康定南发生7.5级地震。巨大山崩壅塞大渡河,致其断流10日。6月11日,大渡河溃决,淹没10万民众。大渡河溃决下游,近一个世纪都人烟稀少,荒凉萧瑟。
1933年:夺2万余人命
1933年8月25日,四川北部岷江上游茂县叠溪城发生7.5级大地震,死亡6800余人。地震后45天,江水骤涨,叠溪堰塞湖溃决,洪水将沿岸茂县、汶川、灌县(现在的都江堰市)大部分村镇席卷而去,夺去了2万余人的生命。
当年康定大地震和叠溪大地震均发生在人烟稀少处,而汶川大地震震级更高,形成的唐家山堰塞湖库容更大、威胁的人口更多,一旦发生堰塞湖堤坝溃决,后果将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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