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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酒后与民警开房坠楼受伤 警方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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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月前的一个晚上,湖北省咸宁市女子王柠(化名)酒后出现在一个酒店里,和她一起的是咸宁市通山县东城派出所民警吴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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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付钱开了一间大床房。当晚,王柠从酒店三楼与四楼之间的楼梯窗户坠落,全身多处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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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柠苏醒后坚持称,当晚吴某趁自己醉酒“强迫与其发生性行为”,她试图逃脱,两人拉扯中她从窗户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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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的同事和朋友谭姓民警则表示,吴某曾告诉他经过,吴称只是送醉酒的王柠入住房间,打算安顿好王柠之后就离开,并不知道王柠坠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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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通山县公安局表示,酒店楼梯间并没有监控设备,根据酒店走廊的监控,已排除吴某的作案嫌疑,该案不构成刑事案件,不予立案,建议走民事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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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晚,事发近5个月后,王柠告诉澎湃新闻,她父亲接到通山县公安局刑侦部门通知,8月10日可前往该局领取不予立案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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