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今天(16日)针对台湾大学学生陈皓扬虐杀猫咪“大橘子”案首开庭,庭末谕知提高新台币15万元,共20万元新台币的保金、限制出境。陈皓扬庭讯时供称“自己有心理疾病,会控制不住杀猫的冲动”。

陈皓扬日前虐杀台北市温州街流浪猫“大橘子”,遭台检方依“动保法”起诉,没想到他再次犯案,在文山区掳走猫咪“斑斑”殴打致死后,丢弃至新店溪,引起许多民众群起愤慨。岛内大批动保团体与民众等人到场,呼吁法庭落实“动保法”,切勿轻判。
台大学生陈皓扬虐杀“大橘子”一案,台北地方法院16日上午首次开庭,陈皓扬戴口罩、身穿蓝色衬衫出庭,但仍遭愤慨的动保人士、民众认出,随即在法警陪伴下步入法庭。
审判长叶力旗询问陈皓扬是否坦承犯行时,陈皓扬皆认罪,针对证人证述、监视器录影画面、警方笔录、台大动物医院动物法医解剖报告书等证据也表示“无意见”。
陈皓扬庭讯时也解释为何要杀害“大橘子”,他表示,事前并不知道有“大橘子”这只猫咪在温州街出没,但他骑车经过看到它时,因为自己有心理上的疾病,会控制不了杀猫的冲动,所以才会忍不住犯案。
公诉检察官指出,由于陈皓扬另涉杀害文山区猫咪“斑斑”一案,而且他将于今年毕业,虽然目前居住在台大宿舍,但不无畏罪潜逃可能,因此建请法官追加保金20万元、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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