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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呼吁打破不合理行业惯例:高铁晚点赔偿应写入铁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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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北京开往深圳的G79次高铁列车发生停电故障,乘客被困车厢两个小时,车内气温高达40℃。从网友现场发出的照片可见,乘客们基本衣服湿透,甚至有人热得“差点虚脱”。铁路方面当天向旅客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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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小时中,列车断水断电,空调停止供应,车厢内气温骤升,多数人不堪闷热。图片来自网络

高铁因故障晚点,并不罕见。但故障发生后是否有应急机制,致歉后是否有赔偿机制,现有法律为何解决不了赔偿难问题,成为人们追问的焦点。

应急机制在保障乘客安全层面如何实现

据乘坐该次列车的网友称,两个小时中,列车断水断电,空调停止供应,车厢内气温骤升,多数人不堪闷热。甚至“列车里的水都卖光了”。高铁靠电驱动,一旦停电车内设备将无法运行,这是常识。

事实上,针对“断电停运”的情况,铁路方面并非没有应急预案。

据记者查阅资料,2011年6月底京沪高铁开通,铁道部此前已编制12种应急预案,从一些地方铁路局、段公布的实施细则看,应急预案内容也相当完备。但其中多数条款意在对内指导救援,针对乘客本身的应急服务涉及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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