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日前发布《关于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的通知》。《通知》要求,联系对象发生意外、重病、受灾、亡故等重大情况时,联系人要及时上门,帮助排忧解难;逢重要传统节日,要以联系对象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慰问和关怀工作。
通知提出,为每一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确定一名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和一名村(居)委会干部作为帮扶“双岗”联系人。有条件的地方可吸收计生协会员、家庭医生或志愿者作为村(居)级帮扶联系人。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领导干部要联系帮扶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上世纪80年代,中国推行独生子女政策,一部分家庭由于疾病或者意外等原因,导致独生子女残疾或者死亡,形成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这个群体,民间称这个群体为“失独者”、“失独父母”或“失独家庭”。《中国青年报》2015年10月曾报道,全国老龄办发布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显示,2012年,中国失独家庭已超百万个,每年新增7.6万个失独家庭。
以下为通知全文: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卫办家庭发〔2016〕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15〕40号)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国卫家庭发〔2013〕41号)精神,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关怀力度,现就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以下简称联系人制度)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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