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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约陷阱多 千万别踩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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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开学季,成千上万的中国留学生带着梦想走遍千山万水来到美国追求新的生活,他们对即将开始的本科生或研究生生涯充满希冀,但是同时也面对初来乍到的恐惧与不熟悉,而第一个要跨越的障碍即是如何快速找到一个住宿的地方。

中国留学生彭小姐今年来到纽约下城的一所综合性大学读书,她描述自己找房以及与同学找房的经历都一波三折,也是一把心酸泪。

彭小姐说,大部分中国留学生比较倾向找已在美国居住若干年的学长学姐,他们大多是一个公寓房的二房东,即从房屋出租公司那里签出租合约获得的房子,而二房东则会将房子出租给新来的中国留学生。

彭小姐说,向二房东租住宿的地方,好处是便宜,但也存在安全隐患,其中最大的隐患是转租合约的缺失。

据专业房地产经纪人介绍,当一房东将房屋出租给二房东时,出租合约上应写明二房东如果要将房屋分租出去,是否需要与一房东进行报告,且按规矩二房东要与租客签订合约,否则会产生争议。

彭小姐说,身边的同学大约有两成没有签合约,其中的理由五花八门。

诸如,签合约需要社会安全号或者存款金额证明,但是刚刚落地的留学生无法在短时间内获得。

又如,一些房屋因分租给多人,为了更大程度利用空间,有的留学生住在了客厅里,而住在客厅里的没有办法签合约。

再比如,签合约一般需要租客有起码一年住宿期限的承诺,但是留学生因流动性强以及愿意货比三家等无法兑现这个承诺,因此也不能签合约。

在美国已经生活六年的中国留学生王小姐说,没有合约的保障给本来缺少安全感的“海漂族”带来更多生活的不安定因素。

她回忆来纽约第一年的租房经历,因无合约白纸黑字明文规定,她与房东在住宿时间上产生矛盾。她提前两个月通知房东要搬房屋,但是房东却说她没有住满三年,所以要她付满三年的房租,王小姐觉得很冤枉,因为根本没有条例事先规定她要这么做,但是寄人篱下的生活也不得不让她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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