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台主持郑永健涉嫌于2015年区议会选举中舞弊,以金钱利诱多人在特定选区出选,案件在区域法院续审,郑永健续出庭自辩。

网台主持郑永健选举舞弊案续审
郑永健自辩称,他与化名Gary的青年新政前成员袁方只是“吹水式”会面,认为会面内容“不应该认真看待”。郑强调,他当时希望从会面中得到青政的“作战报告”,从而了解青政的选举部署和手段等。
郑又指,他想知道青政的内部运作,故此需要提及金钱赞助,否则对方不会向他透露。
在代表第三被告陈建隆的大律师蔡维邦盘问下,郑永健承认2015年8月9日与陈等“全民自发”成员会面时,曾指该组织提交的选举计划书做得不理想,但“公司”为了显示实力,仍愿意先支付数万元赞助费。
蔡维邦向郑永健指出,郑在与陈建隆的任何来往中,均未曾提及要求陈与其他“全民自发”成员参与其网台节目拍摄一事,郑表示不同意,称曾当面向陈提出,但“他不记得是一件事”。
在代表次被告的大律师郭憬宪盘问下,郑承认2015年曾有工联会的人邀请他出选区议会,又曾有一名“高生”邀请他担任私人助理,但郑拒绝透露“高生”的全名。
中午休庭前,控方表示郑永健8月16日作供时,曾提及长沙湾社区发展力量李文浩私下向他透露,民主党曾提出给青年新政80万元(1港币约合0.1288美元)换取青年新政不参选民主党的选区,但李文浩早前作供时未曾被问及,法官同意下午重召李文浩以处理有关问题。
郑永健早前自辩称,有意出资赞助其节目的“李总”,指示他亲身接触本土组织以搜集“独家情报”,控方追问“李总”的身份,惟郑永健称不知道李的职业和工作地点,双方也没有交换卡片,他也没有问过李的身份。郑又称不会刻意问对方的身份,认为这是社交礼仪。
控方质疑郑永健既然不知道李的职业,也不知他是否担任总裁,为何会称呼他“李总”而非“李生”,郑永健称这是其社交习惯,“觉得有钱就会在姓后面加个总”。控方问郑是否对李的身份感兴趣,郑称“不一定有兴趣”,主控遂追问“是有是无?”,郑于是回答:“无”。
控方追问郑如何认识李,郑表示是经一位“陈生”介绍,但他只曾见过陈“一两次”,不知道陈的名字,也不知道陈做甚么工作。控方又追问郑如何认识“陈生”,郑表示是他一位在福利机构“新家园”工作的朋友高小姐介绍陈给他认识,他没有向高询问陈的身份,因为他“无特别兴趣”。
民主党8月16日发声明表示,该党从没向任何组织或个人提供金钱利益,以换取该组织或个人在区议会选举避免与民主党撞区,有关指控属子虚乌有,日后必定会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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