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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 北京医院规定职工限期怀孕 过期要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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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区妇幼保健院推出“奇葩”规定,要求医护人员在怀孕生子前必须提交申请,通过申请后限期3个月内必须怀孕,限期外怀孕将会被医院罚款。该院其中一名女护士因未按照医院规定怀孕,竟被罚款一万多元(人民币.下同)。通州区衞计委相关负责人昨回应称,区衞计委现已安排人事科对此事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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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超生!是超过他们给的期限怀孕了。”通州妇幼保健院一名女护士郑然(化名)表示,她的同事因没有按规定时间怀孕,被院方罚款。她又出示了一张通州妇幼保健院开具的罚款票据,收款项目一栏写着“违反医院计划生育管理制度罚款”,罚款金额是一万多元。

按照该院的内部规定,医生、护士计划怀孕需要提前申请。医院批准后分批安排具体怀孕时间,限期3个月;若在此段时间内没有怀上孩子,就得等下次再申请,而提前或推后了都必须罚款。曾有一位医护人员因有“早婚早孕”的情况,被罚款2.6万元;另有人因只超出规定期限几天怀孕,“酌情”罚了七八千元。

医护人员若超出规定时间怀孕,会接到医院下发的“处罚单”,当中详列了处罚事由和处理意见,其中未服从科室计划生育安排怀孕,会被罚款万元;产假期间停发各项福利待遇;3年内不能参与评优,不予提职;职称晋升延迟1年等。另上属科室的主任和护士长也要承担管理责任被罚款。

该院宣传科张科长表示,不清楚“限期生孩子超时罚款”一事,须核实后回复,惟院方事后却没有就事件作出正面回应。有律师认为,通州区妇幼保健院不能以内部规定为由,限制职工何时生育,并对员工进行任何处罚;而罚款、停发福利待遇、取消评优、延迟职称晋升等,均是变相降低工资,属违法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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