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动中国的呼格冤案平冤后,呼格专案组长冯志明落马细节也曝光,有消息称,冯志明落马时是被五六个人五花大绑地绑走的。

如果不是呼格案得以伸冤,冯志明可能还是那个“神勇的”公安局长;外号“冯大头”的狠手,是他为人所不知的另一面。
呼格吉勒图(以下简称“呼格”)的母亲尚爱云只见过冯志明一次。1996年4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织厂宿舍旁女厕内发生了一起强奸杀人案,前往公安机关报案的呼市卷烟厂工人呼格被认定为凶手。62天后,这位18岁的报案人被法院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
直到2005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17起案件中的一件就是1996年发生在呼和浩特的“4·9”女尸案。赵志红承认,自己是这一命案的真凶,并准确地指认了现场。也就是从那时起,尚爱云和老伴李三仁开始了长达9年的上访,“为儿子讨个说法,还个清白”。
时任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的冯志明是“呼格专案组组长”,负责案件的侦破和审讯。从赵志红被抓开始,他就因呼格案而被置于全社会的注视之下。不过,直到2014年内蒙古两会期间,尚爱云才第一次见到冯志明,这也是迄今为止,她唯一一次见到冯。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宣布,再审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就在这一宣判之后两天,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即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带走,接受调查。
冯志明被批捕的当天晚上,内蒙古公安厅的一个领导,详细描述了冯志明被带走的情景:“五六个身体素质很棒的检察院的人拿着绳子将冯志明五花大绑地绑走,抓捕的情形特别不好看。”
2014年12月17日,冯志明身着便装来到位于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的呼市公安局。当时,他已经以“身体不适”为由请假近一个月。这一天,他接到命令要来“参加一个重要会议”。
下午3点左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办案人员找到了正在公安局大院里和他人攀谈的冯志明,当即宣布其被批准带走接受调查。
2016年4月29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对冯志明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冯志明在担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公安分局局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在房地产开发、餐饮娱乐经营等方面给予帮助,共收受财物合计人民币450余万元;利用职务便利,以收入不入账、截留公款等手段侵吞公款、公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0余万元;冯志明非法持有枪支4支和子弹549发;冯志明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其对价值3,400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贪污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在媒体报道中,冯志明的名字几乎总是与呼格案一起出现。即使他是因为职务犯罪被逮捕,他的名字之前还是被冠以“呼格案专案组组长”的字眼。
事实上,在很多人看来,如果不是因为呼格案带来的媒体关注度,冯志明的问题也许不会“暴露得如此之快”。一名与其共事10年左右的警察对他的印象依然停留在“勤勉工作的局长”形象,“他可谓是警界一员干将,愿意冲在一线。”
2012年,在冯志明被提拔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时,当时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的赵黎平就专门给他出过一份证明,证明冯志明与呼格案无关。
然而,许多年后,世事更迭令人唏嘘。就在冯志明事发之后的三个月,2015年3月22日,已经卸任的赵黎平被逮捕,他被描述为1949年以后 “首个亲手杀人的省部级官员”。2016年2月3日,赵黎平以涉嫌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罪而被提起公诉。此案迄今尚未审结。
与老上司赵黎平相比,没有“亲手杀人”的冯志明在被公诉时并未涉及任何命案。这给尚爱云心中留下了一个痛苦的疑问:“为什么列的这些罪名中都没有提呼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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