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的上海市民张阿姨在证券公司的交易系统上委托转让一笔100万份的理财产品时“大摆乌龙”,将“1.0042”元打成“0.0042”元。于是,江苏南通74岁的钱阿婆以4200元的价格获得了这笔理财产品。
张阿姨说,自己有严重的老花眼,这是误操作,于是将证券公司及钱阿婆起诉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近日,这起案件经法官当庭成功调解,张阿姨挽回了绝大部分损失。
输错价格,4200元“贱卖”100万份产品
家住上海浦东的张阿姨和家住江苏南通的钱阿婆,同是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世纪大道证券营业部的客户。
2016年5月5日,张阿姨在证券公司的交易系统上委托转让一笔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的面值是人民币1元,参与的最低金额为100万元。当时张阿姨心里想的是以每份1.0042元的价格委托交易。谁知她在输入时出现失误,将每份价格写成了0.0042元,随后钱阿婆以4200元的价格,获得了张阿姨转让的这100万份理财产品。
就这么鼠标轻点了一下,不仅4200元的收益没有了,100万元的本金变成了4200元。在跟证券公司及钱阿婆交涉没有任何结果之后,6月初,张阿姨她向上海浦东新区法院起诉证券公司和钱阿婆;6月17日,又向浦东法院申请对钱阿婆的财产进行保全,并提供了相应担保。
证券公司:有2道程序纠错,卖家自行担责
8月16日,这起证券纠纷在浦东法院开庭审理。
张阿姨说,证券公司作为理财产品的管理人和提供产品交易平台的受托人,没有提供符合该产品适合交易的平台,即委托份额必须大于理财产品面值人民币1元以上的交易平台设置,又没有尽到审核和管理义务。钱阿婆明知该笔交易是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发生,仍期望获得不当利益,拒不同意撤销交易。两名被告的行为,损害了其合法权益。
张阿姨请求法院判决撤销涉案交易,两被告共同归还100万份理财产品或人民币100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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