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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毛梁国雄再遇官司 林郑未被传召遭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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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连立法会议员“长毛”梁国雄及人民力量成员“快必”谭得志,于2015年5月在某报业集团举办的校际辩论比赛上,涉嫌向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示威,疑干扰活动举行,两人事后被票控违反《文娱中心规例》,案件8月22日再讯。裁判官质疑控罪中指被骚扰人士及被骚扰的定义含糊,又反问控方为何传召活动主礼嘉宾、资深大律师石永泰,而不传召同场的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控方则指没有证据显示林郑受骚扰,故不会传召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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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毛及快必涉干扰辩论比赛案开审

传票指,梁国雄(六十岁)及谭得志(四十三岁)涉嫌干犯《文娱中心规例》第十二条“故意妨碍正在合法使用文娱中心的人”,二人于2015年5月15日在伊利沙伯体育馆举行的校际辩论比赛中,故意妨碍、骚扰、干扰或烦扰其他出席者。

裁判官覃有方甫开庭表示,曾与首被告梁国雄进行足球比赛,梁当时代表立法局,覃官则代表大律师公会,问梁会否反对由他审理案件,梁表示不反对。

辩方称,控罪指控两被告干涉职员及场地使用者,但却未有明确指明他们是何人,而被告的行为是达到控罪所指的哪种骚扰亦有待控方澄清。

裁判官亦质疑称,如控方指两被告骚扰其他出席者,是否指当日出席的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亦须上庭作供。控方则指没有证据显示林郑受骚扰,故不会传召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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