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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副主任:生态文明试验区不搞评比授牌,不搞政策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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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以下分别简称《意见》、《福建方案》)。

《意见》设立福建省、江西省、贵州省三省作为首批生态文明试验区,其中指出三省“生态基础较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

而《福建方案》则把先行探索的重点改革任务放在福建,将其从试验区的位置进一步优先。

8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勇在发改委网站上就上述两份文件答记者问,对为何选择三省作首批试验区、《福建方案》亮点解析和《意见》发布后的落实措施等问题作出回应。

三省作试点:

探索不同发展阶段的生态文明建设

张勇说:“三省均为生态环境基础较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的地区。”

除此之外,他介绍,福建、江西、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代表性强,有利于探索不同发展阶段的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模式。

以福建为例,张勇称,作为全国五个省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之一,福建省委、省政府多年来一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保持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留住了山清水秀。

环保部近日公示出的40个刚刚通过考核的“国家生态市(县、区)”中,福建省有17个,贵州有2个。

而三省只是全国若干试验区的先行“试验田”。

上述《意见》指出,到2017年,通过若干试验区的试验探索,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的重点改革任务取得重要进展,形成若干可操作、有效管用的生态文明制度成果;到2020年,试验区率先建成较为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形成一批可在全国复制推广的重大制度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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