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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市长”朱耀辉 报销受贿达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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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腐败”已成为少数中共官员的突出腐败形式,有的将报销发票当作隐形福利、大肆贪占公款,有的则将报销发票用作向下属单位、所辖企业变相索贿的手段,最终一张张发票成了腐败分子为刑期“埋单”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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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博士学历的河南登封市原副市长朱耀辉因受贿约49万元(1元人民币0.15美元),被判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5万元。值得关注的是,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其10项受贿事实中,均为强行要求分管单位为其个人消费报销发票。

2011年至2014年,朱耀辉作为登封市副市长曾分管教育、体育、卫生、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其间,朱耀辉以“协调工作”等名义曾多次安排其秘书、司机,或亲自出面,将发票拿到其分管领域的单位进行报销。

判决书显示,被要求报销发票的单位有:教育体育局、卫生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登封市武术管理中心等,此外还有一些学校、医院也在索贿之列,如登封市实验高中、登封市妇幼保健院、登封市少林武僧文武学校等。其中最多的一家单位先后为其报销13.9万多元发票。

发票腐败操作手段多样,在报销的操作方式上,主要有以下几种:

变更名目,在本级财务“偷梁换柱”报销。如黄云群在担任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宣风镇党委书记期间,于2006年5月在北京301医院住院治疗花费7万余元。从北京回来后,他安排人将宣风镇政府与一家公司签订的花卉苗木基地协议进行修改,将协议上的单价由51元/平方米改为56元/平方米,公司便为镇里多开出7万元收据,随后在宣风镇财务入账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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