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纪委通报四起党内问责典型问题
南粤清风网消息,8月23日广东省纪委通报四起党内问责典型问题,分别是:
1、云浮市云安区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泽寰因责任范围内违规收送“红包”问题突出受到责任追究;
2、韶关市曲江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沈建图因单位公款旅游等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3、中山市法制局党组书记冯荣球因原任职单位设立和使用“小金库”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4、吴川市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彭绍全因单位“四风”问题突出受到责任追究。
这4起典型问题的发生,关键在相关党委(党组)书记责任意识不强,管党治党不严。有的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不阻止、不报告、不处理;有的不仅没有带头廉洁自律,反而带头违纪;有的不正确履行责任,把关不严,放任、纵容纪律问题发生;有的对“四风”问题视而不见。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在纪律审查中坚持“一案双查”,严格查处追究、点名道姓曝光各类问题,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广东:构建完整责任链条,层层压实“两个责任”
南粤清风网消息,近年来,广东构建了明责、确责、履责、追责的完整责任链条,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两个责任”的,严肃查处,通报曝光。据统计,2014年以来,全省共追究领导班子责任145个,追究领导干部责任1734人。
明确履责内容,将两个责任细化为60项清单。广东及时出台相关办法,建立健全责任体制,将主体责任按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3种责任类别,细化为15个方面60项明细的责任清单,要求各地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逐层逐级细化,至少不能少于省提出的60项清单,使责任分解到岗到人,层层压实。
聚焦责任问题,上半年数万余人(次)被谈话提醒。开展谈话提醒,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早提醒、早纠正,已经成为广东各级落实“两个责任”,对党员干部进行日常监管的重要手段。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省已有数万余人次党员干部被上级领导干部谈话提醒。除了约谈提醒机制,广东还建立了责任制的主动报告机制。今年初,广东省纪委首次组织全省311名地级以上市、省直部门、省属企业和高校党政主要领导向省委书面述廉。
加大责任追究,去年以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02人。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个,问责有助于压实“两个责任”。据统计,2015年广东共追究领导班子责任61个,追究各级领导干部责任940人(厅局级干部2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21人;今年上半年,对307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2人。通过严肃问责,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了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取得反腐败和发展经济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的明显成效。
四川:撤销廉政账户后 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
综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四川日报消息,继撤销廉政账户后,日前四川省纪委监察厅又下发通知,决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组织集中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进行规定解读、发送廉政短信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违规收送礼金问题的危害,筑牢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党员干部要作出拒收不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者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的廉政承诺,按党组织关系或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纪检监察机关存档备查,并在民主生活会时,主动说明当面拒收、事后退还、实名登记上交礼金的有关情况。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实名登记、现金收缴、移交财政等工作,对查处的典型问题,要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效震慑。
国企违规经营投资追责制度出台,重大决策终身追责
新华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23日对外发布,明确集团管控、购销管理、工程承包建设、转让产权及上市公司股权和资产、固定资产投资、投资并购、改组改制、资金管理、风险管理等九大方面54种需要追责的情形。
根据意见确定的时间表,到2020年,要能够做到“对相关责任人及时追究问责,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意识和责任约束显著增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较大或重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应当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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