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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中纪委“秒杀” 仇和受贿243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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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8月25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云南省委原副书记仇和受贿一案。法院指控,仇和受贿共计2,433万人民币(1元人民币约合0.152美元),仇和当庭认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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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委原副书记仇和被控受贿2433万元人民币(图源:新华社)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8年至2015年,被告人仇和利用担任中共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云南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项目推进、银行贷款、工作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索取刘卫高等13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433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仇和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仇和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据公开报道,2015年3月15日,云南省委副书记仇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同年7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云南省委原副书记仇和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2016年6月,中共云南省委原副书记仇和涉嫌受贿一案,由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值得一提的是,仇和的落马是“突如其来”的典型。2015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会议第三次会议闭幕。上午还跟记者打招呼的云南省委副书记仇和,在参加完会议回到驻地后被带走调查。中午12时55分,中纪委就发布了仇和接受组织调查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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