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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岁梅艳芳妈妈再申请7100万生活费:还能再活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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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乐坛天后梅艳芳,生前曾立下基金安顿好母亲覃美金的生活,但梅妈为争夺逾亿元的遗产,多年来不停打官司,耗尽家财,最终梅妈被判败诉,更因拖欠律师费被法庭颁令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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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梅妈多次以不同理由希望申请获得更多的生活费,更在法庭上申述:“3万能做什么?能吃什么?叫我不要吃呀?我现在吃猪馊,要去买便宜菜、吃便宜东西。每个月挨3万元,我挨得好辛苦呀!”连法官都看不过眼,答道:“每个月3万元都辛苦,香港几百万人辛苦过你!”现年93岁的覃美金,今天再次向法庭申请,要求遗产管理人一次过发放所有生活费给她,即7100万港元。她指出有医生判断她还有10至15年性命,另有医生更指出她有超过15年命,指法官或遗产管理人扣起她的生活费是不公道。

若法官再次判发放每月生活费(梅妈现在每月有20万生活费),她死也不甘心,梅妈更称:「阿梅底裤都要卖,凑够钱都要给我。一次过给我,我花完是我的事,病我自己负责,没钱就去公立医院。我要做什么、买什么,我要享受,我要玩都是我的事,我到这个时候还要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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