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尚希:不应过高估计通过个税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
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有望在今年下半年加速推进。据报道,我国个人所得税将迈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所得税制度,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会被统一纳入综合范围征税;此外,养老、二孩、房贷利息等家庭负担也有望纳入抵扣。
就此,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在接受《中国发展观察》专访时指出,要考虑发挥个税调节分配的作用是一个明显的悖论。因为拉大收入分配差距的主要是资本所得,而不是劳动所得。目前,几乎全世界都倾向于对资本所得采取轻税政策,造成贫富差距逐渐拉大。所以对于通过个税来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不能估计得太高。
刘尚希指出,税收的调节能力,尤其是调节收入分配方面的能力强弱是与税种的收入规模密切关联的。例如,我国个税大概占全部税收收入的6%,在占比如此低的情况下,个税在调节收入方面的能力比较弱。而发达国家的个税占比约为40%,甚至更高,从理论上看,其调节收入分配的能力要强很多。
发改委:“国家又给东北1.6万亿”系误读 非全额由国家投资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三年滚动实施方案(2016-2018年)》,分年度明确了137项重点工作和127项重大项目。这在引发各方面高度关注的同时,出现了“国家又给了东北1.6万亿”等不太准确的解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振兴司有关负责人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所谓“国家又给东北1.6万亿”的解读,无论是从内容上还是数额上,都是片面解读甚至是误读。上述负责人称,这个所谓“1.6万亿”,并非全额由国家投资,更不是“输血式”的资金投入。《实施方案》提出的127项重大项目,其投资包括企业自筹资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和国家补助资金。
财政部:绝不能因局部和眼前利益拖累央地财政责权改革进程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49号,以下简称《意见》)。就此,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指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不仅涉及中央与地方、部门之间的利益调整,还会牵扯到人、财、物的划转,十分复杂。在推进各领域改革过程中,要强化大局意识,站在国家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的立场上思考问题、推进改革,绝不能因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影响甚至拖累改革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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