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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出生就来了加拿大 却在28岁生日丢了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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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诗Squamish居民Bertha Funk在她28岁生日那天收到了一份谁都想不到的“大礼”--她的加拿大国籍在那天正式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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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诗省Squamish居民Bertha Funk说,她从两个月大开始,就一直住在加拿大。1980年,她和家人从墨西哥移民到这里。

已经36岁的她并不知道成为自己成为无国籍人士,直到几个月前她致电询问更换公民卡信息时,才发现她的国籍已经被移民部悄悄取消。Funk称“这个消息就像一记重拳,粉碎了我的生活。”

联邦政府在1977年推出《公民法》(Citizenship Act),要求那些在外国出生,父母是外国人的加国公民,只要在1977年2月15日至1981年4月16日出生,必须在28岁之前重新申请入籍,以限制外国出生的人士成为公民。虽然这条款在2009年已被废除,但仍"遗害"一批在加国长大的公民,成为无国籍人士。

联邦移民、难民及公民部(Immigration, Refugees and Citizenship Canada)发言人Lindsay Wemp表示,当局已试图接触受影响的人士,"我们没有可能受影响人士的相关数据,因为未能有系统地通知他们。"她补充指,在可能的情况下,移民部会透过书面通知。

芬克的祖父母都是加国公民,父亲在墨西哥出生,其后一家7口回流加国,1980年在缅省定居。整个家庭中,只有芬克的生日日期在受影响范围。芬克居于温尼辟(Winnipeg),其后移居卑诗省素里升学,成为一名辅导员,一直正常生活,有缴税,并以加国护照出国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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