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公布了处理商标注册证用纸断供事件的具体情况。其中,9名相关干部被问责。
8月27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中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
《通报》内容显示,国家工商总局党组将中央巡视组反馈的3个方面问题梳理为36个具体问题,其中24个问题已在8月6日前整改到位,3个问题分别于今年11月底、12月底和明年9月底前完成整改,其余9个问题属于长期持续整改。长期持续整改的任务都已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和切实可行的措施。
其中,在上述36个具体问题中,包括了商标注册证用纸断供事件。
《通报》称,“严肃处理商标注册证用纸断供事件,对9名相关干部进行了问责,分别给予了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处分和诫勉谈话的组织处理,相关单位分别向总局党组作出了书面检查,及时调整了相关司局领导班子。”
上述《通报》中提到的“商标注册证用纸断供事件”,缘于《北京晚报》2016年4月7日的一篇报道。
报道称,北京西城区不少商标代理机构反映,从2015年8月到2016年4月,代理机构未能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商标局拿到一张商标注册证。
北京一家商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接受《北京晚报》的采访时表示,2015年8月7日,该代理机构拿到了最后一批注册证。2015年8月21日之后注册公告期满的、应予注册的商标注册证,商标局却没再发放。同时,其他代理机构、个人申请人从2015年8月21日至2016年4月也均未拿到一张商标注册证。
对此,上述《北京晚报》报道称,商标局工作人员表示主要原因是用于注册证的纸张缺乏,因此无法及时印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证是明示商标专用权范围的法律文书,也是商标维权的重要依据。目前,我国商标维权主要是通过行政途径与司法途径进行的,行政途径是向各地工商行政部门及公安局提交投诉,司法途径是向法院起诉他人侵犯自己商标权,但无论哪一种都离不开商标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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