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12月18日,西藏日喀则市举行“撤地设市”挂牌仪式。
西藏官方日前公布,继日喀则、山南等地“撤地设市”成功后,那曲成为西藏第五个进入“撤地设市”议程的地区。
中国国务院今年1月批复,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撤地设市”。至此,西藏包括日喀则、昌都、林芝在内,已连续三年有地区行署获国务院“撤地设市”批复。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目前仅剩下十余个地区未撤地建市,而且多位于边疆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中国社科院援藏干部、西藏社科院副研究员周勇表示,与内地上世纪80年代以来城市改革的思路相同,边疆地区的撤地设市也是围绕目前新一轮城镇化的思路展开。“从西藏之前几个地区撤地设市的效果来看,效果非常显著,昌都等地经济发展更快了,城市设施大进步。”
“地区”这一概念始于民国时期,新中国成立后沿用。因其作为省、自治区政府的派出机构,无地方实际的行政机构设置,是只介于省级和县级之间的准行政区。
周勇说,“撤地设市”后,地级市作为一级政府,有了健全的组织机构,其最核心最关键的变化就是可自主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决策等方面有了更多自主权。同时,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将贯穿于撤地设市全过程,如简政放权、三公经费控制、优化行政资源配置。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