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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反课纲”事件:5人被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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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太阳花”事件衍生的“反课纲”学生夜袭台当局“教育部”事件,检警指控彭宬、蔡明颖、尹若宇、陈柏瑜、阎孝和涉及强制、妨害公务罪,台北地方法院9月1日判决5人全部有罪,除阎孝和免刑,其余4人判拘役,但均缓刑2年,缓刑条件是向台当局“教育部”提供120小时的义务劳务,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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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反课纲学生游行(图源:Reuters/VCG)

受命法官杨台清指出,向台“教育部”服义务劳务有三种可能,包括负责“教育部”警卫工作、帮助“教育部”环境清洁打扫、去机关学校倡导反对理念。

当天有2名被告到庭听判。正准备重考大学的彭宬已当选课审会初中分组委员,将从“反课纲”角色进入体制审课纲。

台“教育部”主秘陈雪玉指出,基于学生还要升学,2015年“教育部”已撤销对学生的控诉;但强制、妨害自由属公诉罪,尊重司法判决,若有学生要上诉,盼二审法官不要追究。

陈雪玉说,台“教育部”选出学生代表当课审会委员,包括数名“反课纲”学生,希望未来学生参与公共议题,能以和平方式沟通、讨论。

2015年7月23日深夜11时,台湾有学生抗议课纲微调案,欲冲进“教育部”,谢姓驻卫警在一楼大厅欲关门阻止学生进入,蔡明颖先推挤谢至门外,彭宬上前拉扯,阻止谢返回大厅,尹若宇自谢身后以手架住谢数秒后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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