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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修例扩大辅警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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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政府近日建议修例,扩大辅警的执法权力,原本必须由两名警察同场行使的权力,如盘问、搜身、抓捕等等,将改为只要有一名警察在场,辅警就可以行使以上权力。有维权律师指,当局立法只会方便政府机关,担心日后警察滥权,对民众造成更大的打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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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3日,《深圳商报》报道,深圳市政府近日修例,只要有一名警察在场,辅警就可以执法。(深圳商报截图)

对于当局近日提出的新规定,扩大辅警的权力,赋予更大执法权,深圳市维权律师黄沙周三(7日)向本台表示,他担心辅警权力加大后,或会有滥用警力的情况出现。

黄沙:执法程序变成这样,民众会担心了,如果一个警察一个辅警(也可以执法),当我们遇到困难时,会否权利受到侵害呢?但是,政府考虑的时候,是不会站在民众方面考虑的,因为大陆不是一个完全民主的国家,他们(当局)是站在政府角度思考这个问题,我如何去管理好我的民众,他(政府)是这样的逻辑。

他表示,其实民众面对警方滥用职权的情况,可谓无可奈何,民众要保护自己,惟有自行记录情况,留为证据。

黄沙:说真的,我们民众可以做的,其实是很薄弱的,因为政府现在这样封闭式管理,以及立法的一个过程来说,我们民众如果想保护自己的话,为了保障自己权益,现在手机普及了,他开像头(手机拍摄),你也开像头吧。

湖北省前人大代表姚立法向本台表示,当局要实施新法例,就要通过人大委员开会讨论才可通过的,但是由于大多人大委员也是政府委派的,并不是民选,所以立法往往是以政府的角度出发。

姚立法:我们国家的立法是有问题的,而且立了很多法的话,执行起来的话,他往往是对老百姓有利的,很难执行,政府对官员有利的法例,往往是容易执行,是这样的一个情况,这个立法就要谈到人大代表产生的问题,因为人大代表的话,他(政府)要立法,必须要人大代表通过,但是我们现在就是说代表产生有问题,那就是在立法的源头上就有问题,代表的产生,他是不是真正的代表,真正的民意代表。

他指,所以深圳这个容许辅警执法的新法例,若果通过的,应该只会对政府有利。

南方日报报道指,周日(4日)从深圳市法制办获悉,由深圳市公安局起草的“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日前已提交该办,这也是全国首部关于辅警的法规。据悉,条例征求意见稿正在公开,并征求公众意见,各界人士可于今月30日前发表意见。据深圳市政府法制办公布的修例草案,将目前必须由两名警察执行的部分权限,变通为一名警察带领一名辅警即可履职,以真正解决警力不足问题,即辅警可执行的职责,包括当场盘问、检查、抓捕、押解涉嫌违法的疑犯,对行政案件调查取证,进行查封、扣押、强制检测等措施,对醉酒者、施暴的精神病人采取临时约束措施,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不过,条例亦规定辅警不能单独执法,且不得从事国内安全保衞、技术侦察、反邪教、反恐等工作,亦不得办理涉及国家秘密案件、刑事案件调查取证、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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