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陆续曝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其中不少仍与畸形“酒桌文化”有关,引起舆论关注。
十八大以来,公款吃喝风得到明显遏制,但从通报情况来看,“酒桌那点事儿”还没完,还真不能掉以轻心。在一些地方,违规接待、公款吃喝、拼酒斗狠等歪风仍不同程度存在,酒后斗殴、酒局致命等极端个案还时有发生,一些违纪情节令人匪夷所思。比如,河南某市教育局局长带头参加下属单位公款宴请,该局副局长酒后殴打下属致其受伤;广东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某分局2015年12月公款接待竟高达48次;湖南某县一国企脑洞大开,在公款接待中以“yan1—40”“yan2—80”等代号替菜名,掩盖公款买烟的事实……足见官场畸形“酒桌文化”遗毒之深,顶风违纪者胆子之大。
中央三令五申,作风建设无小事。但一些领导干部对吃喝禁令仍不以为然,甚至把吃请当作特权和身份的象征。比如,前不久被“双开”的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原院长武红军,就是这种政治上的“糊涂人”,不但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叫嚣“吃吃喝喝不是个事儿”,感觉“两天没个饭局就缺点啥”。
有的基层领导干部对酒情有独钟,刚到新单位,就打听和试探哪几个干部酒量好,把能喝会喝善应酬的“团结”在身边,能陪同领导吃喝的下属也视此为“殊荣”,甘心“舍命陪君子”。有些基层干部依然笃信“接待也是生产力”,热衷于“以酒为媒”拉关系、套交情。
前不久媒体报道,针对有人举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某区领导干部搞“小圈子”聚会,喝高档茅台酒的情况,该区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竟“坦然”回复,“现在招商引资这么难,我觉得喝点茅台酒应该不算什么”,舆论一片哗然。凡此种种,证明“酒量就是能量,酒风就是作风”、“酒杯一端、政策放宽,酒杯一举、可以可以”等不正之风远未根绝,以吃喝为名暗中进行利益输送的仍不乏其人。
“浇风易渐,淳化难归。”在正风反腐的雷霆之势下,仍有党员干部以身试纪,不惜冒险吃喝,一方面是因为在这些地方,制度笼子仍不严密,财务支出审核把关不严,监督不到位,一些干部还是感觉公家的饭“好吃”、公家的钱“好花”。另一方面,“酒桌文化”等陈规陋习影响深重,参与吃喝者抱着“从众心理”,千方百计找机会抱团吃喝、联络感情。从根子上讲,还是说明一些党员干部党性观念不强,对党规党纪缺乏起码的戒惧之心。这警示我们,荡涤作风方面的沉疴积弊绝非一日之功,战胜“不讲规矩讲感情,不讲纪律讲关系”等潜规则必须驰而不息、久久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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