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在快速迈入老龄化社会。养老难已经成为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北京、安徽、江苏、河南等地近期开始设立或拟设置专门假期,方便子女常回家看看,在父母身边尽孝。这一假期被舆论形象地称为“孝老假”,一时间引起社会广泛热议。
出台“孝老假”是好事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翟振武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我国目前养老问题首先在于家庭分离的情况很严重。“老人和子女不住在一起的情况非常普遍。2015年的调查数据显示,全国的‘一代户’家庭占到家庭总数的37%。‘一代户’家庭当中,主要是空巢老年人和中年人,不是未生育的新婚夫妇。可见老年人孤独、独立居住的比重越来越高。”
子女在外工作打拼,与父母不在一个城市居住,对老年人的家庭照料已经大大弱化了,很重要的原因是子女太忙,没有时间“常回家看看”。“我国法律之前也规定了子女应当经常回家看望老人,这是应对老龄化社会挑战的一个重要措施。有了‘孝老假’,就增加了常回家看看的可能性和机会。从这个意义上说,面对老龄社会不断发展、有越来越多老年人孤独生活的现状,’孝老假’就显得尤为必要。”
翟振武认为,除了功能上的作用外,“孝老假”的提出在倡导社会关心老年人、关爱老年人的社会风气方面也将起到积极作用。“我们有理由相信,这种鼓励和提倡如果能促进更多相关措施的出台,对应对老龄社会、加强子女对老年家庭的支持将会是一件好事。”
道阻且长落实难
“孝老假”的可行性受到更多关注。
众所周知,早在1981年,国务院就对职工探亲待遇做出了明确规定——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2年探亲1次的,可以2年给假1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另外,规定还明确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但在具体操作中,这个出台了30多年的探亲假制度,除了在少数国家机关或大型国企还保留着,在很多企业已经名存实亡了。与计划经济时代相比,当下职工的工资结构发生了改变,用人单位往往只发给探亲职工基本工资,占大头的绩效工资则会被扣除,这使得不少员工不愿请探亲假。
中国未来研究会旅游分会副会长刘思敏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在目前的社会发展阶段,“孝老假”的可操作性存疑。“现在中国很多企业的工作制是‘996’制,即早上9点上班,晚上9点下班,每周工作6天。加班已经成为很多企业,特别是一线城市企业的常态。在一周五天工作制都无法保证的情况下,如何保证‘孝老假’的具体实施?”
在刘思敏看来,“孝老假”与此前被热议的“带薪休假”面临着同样尴尬的境地。“其原因就在于这种假期是分散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的成本是很低的,劳动者就相关问题和用人单位进行交流时处于弱势地位。”
刘思敏认为,只有增加固定的、集中的假期才是解决假日供给最根本的途径。“在60%的经济主体是民营企业的情况下,‘探亲假’对多数人来说已经是名存实亡。‘孝老假’从概念到可操作性上,都要打个问号。”
需要制度提供保障
翟振武认为,在具体执行层面上,年轻人是否真的利用“孝老假”回家孝敬父母难以得到制度层面的保证。企业有自身利益和工作时间的要求,增加假期会提高企业的生产成本。“‘实际的功效’可能还比较遥远。”
翟振武介绍,目前已经有很多国家正在尝试增加制度供给,以更好地迎接“老龄社会”的到来,这对我国来说是很好的启示。首先,政策应当鼓励老年人和子女长期居住在一起,恢复和增强家庭养老的功能。比如,可以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征税。客观上鼓励年轻人和自己的父母住在一起。其次,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发展,我们越来越鼓励农民工进城落户,但在相关规定中,没有明确鼓励老年人可以随自己的子女一起落户。我们观察到的现状是很多青壮年落户城市,而农村多是空巢老人。所以在政策上应当多多鼓励农民工带着家属一起进城,以此增加家庭团聚的可能。第三,我国正在准备建立长期照料保险制度,即在缴纳保费后由保险公司支付老年人请护工等的费用。在德国,老年人可以选择到专门的养老机构养老,由保险公司支付照料费用,如果家人进行护理,保险公司会在经过评估后将这部分费用给其家人,从事实上鼓励家人照料老年人。还有相应的房产政策,比如在新加坡,如果你买两套挨着的房子,其中一套是给老人居住的话,贷款等方面会有优惠,实际上是鼓励年轻人住的离自己父母近一点。这样会恢复和强化家庭对老年人支持的功能。
“在当下这个老年社会,以及独生子女大量存在的情况下, 孝老假的出台有必要性,但有效落实仍需各方面共同努力。” 翟振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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