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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潮州落马区长:不收钱是不近人情,劫富不劫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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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广东潮州市纪委查处了潮州市湘桥区委原副书记、区长陈鹏严重违纪案。在纪律审查期间,他写下10份悔过书,文中多次出现“穷人的钱不能收,老板的钱收一点也无所谓”,“不收钱是不近人情”,“劫富不劫贫”等思想,并始终认为“自己本质是不坏的”。日前,最新一期的《广东党风》披露了陈鹏严重违纪案细节。

区房管所长9年晋升为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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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湘桥区委原副书记、区长陈鹏。 潮州新闻网 资料图

据介绍,陈鹏从一名湘桥房管所所长,成长为市房管局副局长、局长,湘桥区委副书记、区长仅用了9年时间,平均每三年便晋升1次。而他从2003年春节开始收受他人钱物起,到发案已足足13年,尤其在他任职于市房管局和市国土局期间,掌握着关乎国计民生资源的重要权力,也成了当地企业老板们的重点“围猎”对象。

对于自己的腐败行径,陈鹏始终认为“自己本质不是坏的”。据披露,陈鹏出身农村,1987年从潮州电机厂调到市房管局湘桥房管所工作后,他曾自认底子薄、水平低,因此还发奋钻研业务知识。1999年在潮州滨江长廊18万平方米的拆迁任务中,他还以正直、廉洁的口碑成功取得拆迁户的信任和支持,顺利完成任务。

认为“不收钱是社会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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