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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城市污染监管信息公开 及格率只有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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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年,新修订的《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十条”、“土十条” 等一系列重要的环保政策法规出台,其基础都是对污染源头的严格管控。而不论政府监管还是社会监督,都离不开污染源监测管理信息的充分公开。

2016年9月12日,环保公益组织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与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共同在北京发布了《2015-2016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报告》。《报告》显示,7个领跑城市得分跃至70分以上,先进地区的信息公开机制逐步完善。

这是自2009年以来,IPE与NRDC连续第7年对全国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状况进行评价。评价涉及全国120个城市,包括各直辖市和国家环保规划确定的主要环保重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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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共涉及“环境监管信息”、“污染源自行公开”、“互动回应”、“企业排放数据”、“环评信息”5 个大项、10 个小项。另外,鉴于新《环保法》配套规章明确要求地级市公开“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新大气法也明确涉气的重点排污单位应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并向社会公开自动监测数据本期评价新增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项,本期评价标准增加了“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

(2015-2016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排名前十名的城市。图片《报告》指出,这些法规要求一旦落实,意味着当前以国控企业为主体的污染源信息公开,一跃而扩展到地市级的重点污染源。

在本期评价中,北京、杭州、青岛、宁波、温州、广州、嘉兴7个城市总分跃至70以上,这是2013年度标准升级以来首次出现70以上高分,表示先进地区的信息公开机制逐步完善。其中北京市凭借在10个评价项上均衡的高得分率,以77.1分首度排名全国第一。

本期评价另一个突出进展,是日常监管信息公开大幅增长。从2006年到2015年十年间,IPE蔚蓝地图数据库共收录25万条污染源监管记录,而其中2015年度一年的监管记录数量就达到4.8万条。这一进展显著,源于浙江、山东等地一批领先城市建立起了较为完整的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体系,当地信息获取率因此大幅提升。

此外,《报告》发现,自动监测数据公开水平显著提升,并首次成为环保部“黑名单”依据。“在线监测信息发布”这一评价项本年度平均得分率达77%,较上年增长25.5%。而2016年5月,环保部首次依据自动监控数据,将日均超标率在80%以上的95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列入严重超标 “黑名单”。

与此同时,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依然有许多需要改进之处。《报告》指出,虽然在本期评价中有7个城市总分跃至70以上,但评价城市污染源信息公开程度参差不齐,不同地区信息公开呈现马太效应,总体得分仍未过半。

根据《报告》,本期评价的120城市平均得分49.6分。从得分分布看,得分 60 分以上城市仅 21 个,占总评价城市的 17.5%。一半以上评价城 市得分低于 50 分,6 个城市得分甚至低于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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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指出,120个城市的及格率只有17.5%,这说明我们信息公开还任重道远。

此外,他还发现,在这21个及格城市中全部是东部发达地区的城市,没有一个是中西部的城市。“这说明我们的信息公开的及格仅仅停留在东部发达城市。所以这种情况下,我建议环保部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执行的力度。”王灿发说。

其次,《报告》指出,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需要进一步升级,数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目前,重庆、山西两地尚未公开全部国控污染源的自动监测数据;内蒙古、天津、湖南、四川等9省区平台自动监测数据发布存在24小时以上的滞后情况,不仅无法实现对重点污染源的及时监督,也给污染源“调整”自动监测数据开启便利之门。

《报告》建议,落实环保法和大气法对重点排污单位的信息公开要求,建议环保部督促尚未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公开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城市,尽快落实办法要求。此外,规范在线监测数据传输模式,严格把控数据质量;规范重点企业污染物数据披露制度,全面、完整公布公布重点污染物年度产排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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