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乌兰察布市委书记王学丰违法违纪,已被检方强制带走

声明:本文转载自 「新华网」,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2016年9月12日乌兰察布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许可对市人大代表王学丰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市委书记王学丰因违法违纪已被检察机关强制带走,当地人大已免除其人大代表的职务。

文章配图

王学丰简历

王学丰,男,汉族,1963年6月出生于鄂尔多斯市,籍贯陕西神木,198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12月参加工作,华中科技大学EMBA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

1985年12月-1995年7月内蒙古伊化集团碱湖试验站、伊华集团总公司职工、常务副站长、公司副总经理;

1995年7月-1998年12月 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副旗长;

1998年12月-2004年10月 内蒙古自治区杭锦旗旗长、旗委书记;

2004年10月- 2005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委宣传部部长;

2005年11月-2006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