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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原高管陶玉春案二次开庭 当庭认罪愿全额退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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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检察院13日通报,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原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党委书记陶玉春案12日在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陶玉春对检察机关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表示认罪并真诚悔过,并承诺退还全部涉案赃款。

陶玉春生于1962年3月,山东省日照市人,曾担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香港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后成为中石油深圳石油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8年9月开始任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总经理。

检方指控,2002年至2011年,陶玉春先后利用其担任多家国有企业总经理、法人代表的职务便利,贪污侵吞公共财物,收受他人贿赂财物,为亲友公司非法牟利,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涉案金额超过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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