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湖南汝城县公安局对“曹再发驾车撞人案”进行了通报。
一、基本情况:曹再发,男,汝城县卢阳镇江头村人,1970年12月出生。
二、案情:2016年9月13日4时左右,曹再发驾驶湘L8B188号小型汽车,自汝城大道东泉路口沿汝城大道、神农大道、卢阳大道行驶至卢阳大道龙腾大酒店对面加油站路段后,弃车逃跑。经勘查发现:曹再发驾车沿途发生了6个交通事故点,撞倒4台摩托车、1辆垃圾推车、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
三、处置: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市公安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成立专案组,组织武警、公安民警、乡镇人员400余人,共分内勤组、围堵搜捕组、办案取证组、治安防范组、技术侦查组,机动处突组,开展围捕、取证、防范、设卡、蹲点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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