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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282个过度重复药品品种 有的品种100家企业在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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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公告称,该局对2012—2014年间已上市药品情况进行梳理时发现,甲硝唑、葡萄糖、氯化钠等282种药品过度重复。

对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示药品企业注意评估药品研发风险。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统计数据来自对样本医院和样本药店采购数据和药品已有注册批准文号数据的综合分析,样本医院采购数据来自全国医药经济信息网(CMEI)中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的千余家医院;样本药店采购数据来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中国药品零售市场用药分析系统(RDM),样本来自全国65个城市、6200家样本药店。

上述监测统计的药品涵盖了2014年11月25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上市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共计2750个通用名品种,涉及已有注册批准文号产品数量约11万个。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过对样本医院3年间药品销售使用情况分析发现,目前共有2241个品种在正常流通使用,其中21个品种均有超过100家生产企业产品上市流通,70个品种均有50—99家生产企业产品上市流通。

根据上述数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认为,这说明部分正常流通使用的药品存在严重的过度重复问题。

为避免低水平重复和资源浪费,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了282个过度重复品种,其中包括甲硝唑、葡萄糖、氯化钠、诺佛沙星、维生素C等。

通过数据分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称,同一品种有10家企业生产销售即能基本满足市场需求。

在通告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相关药品注册申请、研制和生产等环节的检查,对已经公布的过度重复药 品品种,引导企业理性研发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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