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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通报3起“丑陋导游”案件,涉昆明和成都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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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国家旅游局公布了2016年中秋小长假期间旅游投诉和典型案件查处情况。

全国共处理旅游投诉134件

据统计,9月15日至17日,全国共处理旅游投诉134件。其中,旅行社和导游领队56件、旅游景区35件、在线旅游29件、旅游住宿9件、旅游购物3件、餐饮1件、交通1件。

5起典型案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精神,各级地方政府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利用“12301”等旅游服务热线和旅游投诉举报网络平台,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强化媒体的舆论监督,严厉查处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典型事件。此次国家旅游局通报的5起典型案件中,包括3起“丑陋导游”、2起游客不文明行为典型案件。

第一例,辱骂游客、胁迫游客消费案。经调查,昆明导游黄杨红在带团过程中辱骂游客、胁迫游客消费。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给予黄杨红责令改正,并处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二例,辱骂游客、胁迫游客消费案。经调查,昆明导游裴金生在带团过程中辱骂游客、胁迫游客消费。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给予裴金生责令改正,并处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三例,诱导欺骗游客消费案。经调查,成都导游雷蓉在带团过程中诱导欺骗游客消费、擅自增加旅游项目。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成都市旅游局给予雷蓉责令改正,并处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四例,游客殴打导游案。经调查,游客蓝立鹏在福建武夷山景区等候缆车时,因导游王某某劝阻其插队行为,双方发生争执,蓝立鹏殴打导游,造成导游王某某多处受伤。武夷山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蓝立鹏处以行政拘留九日并罚款。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九条的规定,经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委员会审定,将蓝立鹏列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自2016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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