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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连续两年获A级的贫困地区主要领导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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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进一步完善和创新贫困地区考核评价体系,出台实施《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对连续两年取得A级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对未能完成年度扶贫开发目标任务的县(市、区),一律实行“一票否决”。

考核对象

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

实施分类考核

1.市分为一类市和二类市,一类市是扶贫开发任务较重的亳州市、宿州市、阜阳市、六安市、安庆市;二类市是合肥市、淮北市、蚌埠市、淮南市、滁州市、马鞍山市、芜湖市、宣城市、铜陵市、池州市、黄山市。考核内容主要为减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帮扶、扶贫资金、责任落实等情况。

2.县(市、区)分为一类县和二类县,一类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和省级贫困县;二类县是有扶贫开发任务的非重点县。考核内容主要为减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帮扶、扶贫资金、措施落实、责任落实等情况。

《考核办法》明确,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抓发展政绩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对连续两年取得A级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但仍要继续兼任现职,做到不脱贫不调整、不摘帽不调离。对未能完成年度扶贫开发目标任务的县(市、区),按中央有关规定执行,并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对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且不予评先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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