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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殿宇任河南省濮阳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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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殿宇

9月18日,河南濮阳市举行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濮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宋殿宇为濮阳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另据《濮阳日报》消息,9月12日,濮阳市委召开全市副市厅级以上领导干部会议,宣布河南省委决定:宋殿宇同志任中共濮阳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赵瑞东同志不再担任中共濮阳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宋殿宇简历

宋殿宇,男,汉族,1963年2月出生,河南省正阳县人。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9月参加工作,天津轻工业学院毕业,工学学士;武汉大学经济学硕士;中央党校一年期中青班毕业。

1980年9月至1984年8月,,天津轻工业学院学习。期间任化工系学生会学习委员,校学生会学习委员;获校“三好”学生、天津市“优秀青年”称号。

1984年8月至1996年5月,河南省经济委员会、河南省计划经济委员会、河南省计划委员会工作。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委机关团委文艺委员、副书记;获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全国食品工业管理先进工作者称号”。期间,参加了1994年全国分税制改革方案的研究和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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