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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故意制造冤案不追责,法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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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荒唐的冤案、奇案,它是在羞辱、损伤党和政府的形象

奇案、奇案、真奇案,在一个法治的中国,公、检、法竟敢相互勾结,办关系案、金钱案,编造伪证,故意制造冤假错案,将一名共产党员、党支部委员、公司经理没有开除党籍、撤销职务非法错押在监牢里达1187天,让其蒙冤长达3506天。维权达十六年之久得不到合理、合情、合法的答复,荒唐、太荒唐了。

1995年至1998年期间,郑州市国税局内部发生一场严重的权利斗争,当时曾惊动到中纪委及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国税局涉及到多名局、处级领导,最后无法结案,对上级无法交待,他们就勾结郑州市公安局办关系案,寻找替罪羊为本场权利斗争收场。我作为当时郑州市国税局下属二级机构,郑州金鹤实业开发总公司的副总经理兼郑州金鹤物资贸易公司的经理就成为他们物色的对象,他们无端怀疑我知情某领导有违纪行为让我写证言被拒,最后我就成了本场权利斗争的替罪羊和牺牲品。

2000年10月18日,郑州市公安局民警找我说要了解一点情况,他们对我进行长达十余小时的车轮战询问,我所知道的情况都如实予以解答,当他们问到赵某跟哪位局长送过钱时,我说自己确实不知道,又问赵某养了几个女人,我说这是私生活自己更不清楚,办案员就训斥我不老实、不配合他们的工作,非让我去过过生不如死的生活不可。

还又威胁我说:“信不信,在我们国家说你有罪你就有罪。”

2000年10月19日,就无端怀疑指控我涉嫌职务侵占将我非法刑事拘留,异地关押。并将我的名子改成刘伟。后经审查后职务侵占不成立,公安机关卑鄙地出具假证明材料,又勾结郑州市国税局出具假证据指控我涉嫌偷税,串通检察机关渎职将我批捕、法院又枉法判处我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公、检、法联手制造了本起冤假错案,给我及我的家庭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一场灾难。

我历经近十年的艰辛诉求,2010年经法院重审改判我无罪,让我蒙冤长达3506天。

我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党支部委员、公司经理、法定代表人,在没有被开除党籍、工职、撤销任何职务的情况下,被关押在共产党的监牢里长达1187天。改判无罪后,我曾质问某部门领导,为什么办出如此荒唐的奇案,该领导给我解释是办案人员当时给忘了。如此解释真是荒唐极了。

改判无罪后,我分别向郑州市中院、河南省高院申请国家赔偿,两级法院不以亊实为依据给我做出不公正的赔偿。而对故意枉法制造冤案的责任者也不追责、不追偿。河南省高院的法官给我解释,老刘,我们也知道给你这些赔偿是弥补不了给你造成损失及伤害,但是我们已做出很大努力,你不满意,你可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诉。

2013年6月我到最高院提出申诉,最高院受理后,分别在8月、10月两次与我约谈,并告知我案子已经立案,让我回家等结果。2014年2月我再到最高院查询,仍告知我案子正在审理中。2014年3月最高院违犯法律程序,对我的案子审而不判,不给我下判决裁定,给我下了一份驳回通知书,驳回通知书落款一名法官的名字也没有,最高院向我下达的驳回通知书不是通知我到法院签领的,而是采用快递邮寄,寄给我也不让我签收,最高法院的作法程序合法吗?

2014年、2015年我曾多次带着最高院的驳回通知书到最高检申请抗诉,最高检都给我解释,最高法的驳回通知书不是判决裁定,(不属正式法律文书)没有法律效果 ,不能受理,让我去最高法要正式法律文书(裁定)。

2014年至今,我反复到最高法讨要裁定,最高法都称此案已审结,程序已终结为由不予受理。至此,我的诉求步入到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绝境。

如此社会公平、司法公正、审判终结,完全是对社会正义、司法公正的践踏和强奸,是对我人权的非法剥夺。司法机关的推诿、扯皮、踢皮球,为官不为,是在玩弄法律,践踏正义,欺法欺民。老百姓维权难、难似上青天啊!

由公、检、法相互勾结、相互利用,故意编造的一桩冤假错案,在一个法治国家里,司法机关为维护他们的伪权威,让一起冤案一错再错,延续十年之久,历经河南省三级法院驳回、维持、维持、驳回十余次的审理才得到纠错,真是荒唐、太荒唐了!一个人的一生有几个十年。十年我的身体被摧垮(我身患高血压、冠心病、曾做三个支架、脑梗等严重疾病),我的精神被搞炸(长期失眠头疼睡不成觉,经常被恶梦惊醒),我的家庭被搞乱(自从我出狱后,我的妻子就提出与我离婚,常年吵闹不断)十年我没有过一天快活日子。十年毁掉了我的一生,毁掉了我的家庭。十年我尝尽了人间的酸甜苦辣,我受尽了人间的摧残折磨。十年我可以讲是度日如年,生不如死。为此,,司法不公是一种严重的腐败。由于司法人员徇私枉法行为,社会的正义、司法的公正全被给糟踏了,司法的公信力被他们给羞辱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被无故地剥夺了。本案司法机关办案人员的枉法行为,充分证实自己倡导的的司法为民、司法公平、公正只是一种骗局,可称之为是卑鄙、、无耻、肮脏的行为。请问那些失去道德、丧失人性的办案人员,你们拍拍胸口,换位思考,晚上能睡着觉吗?恶有恶报,苍天有眼呀!

通过本案也充分证实了司法系统中的严重腐败,上下级之间所形成的一种肮脏的关系链,权权交易、权钱交易、官官相护、结帮营私,徇私枉法、下院错判、上院护短,老百姓要想打赢官司,得到公平、公正真比登 天还难。我呼唤那些被党和人民赋予权力的官员们,要多做利国、利民的事情,良心不能坏,民意不可欺,顺民意者昌,逆民心者亡。

冤案得昭雪,正义已迟到,但追责、追偿决不能缺席。社会的正义、司法的公正,决不能让司法腐败的阴云长期的笼罩。

社会正义、司法公正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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