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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野保站回应“果园私架捕鸟网致大量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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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报道了上海郊区部分果农在果园内架设捕鸟网致野生鸟类死亡的情况。记者经暗访发现上海地区有买卖、食用野生鸟类的利益链,果农将捕到的活鸟以每只30元左右的价格卖给收鸟者。

此外,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郊区野生动物保护站因人手不足而无法兼顾到拆除捕鸟网。目前,大部分的拆网行动都由志愿者执行。

报道发出后,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站回应称,将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查处郊区果园张网捕鸟的违法现象,另外,市野保站就野生鸟类保护法规、具体举措、举报处理等问题一一给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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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片14亩的果园内,志愿者一个多小时共取下14张网,发现16只鸟。

一、捕捉、贩卖野生鸟类都属于违法行为,是否有处罚细则可依?

答:在非法捕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未取得狩猎证或者未按照狩猎证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有猎获物的,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值五倍以下的罚款;(二)没有猎获物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最高法《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指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一)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二)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的;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由于网具已被列入非法工具,所以在上海市用网具捕猎鸟类数量超过20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非法贩卖野生鸟类方面,涉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可按照刑法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涉及上海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据上海市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可处实物价值五倍以下罚款。涉及其他鸟类如“三有”保护鸟类(指有益的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在无证贩卖的情况下可追溯其鸟类来源是否合法,如果非法可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此外,2017年即将实施的新修订的野保法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出售、利用、运输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动物,并处野生动物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在上海市林业、公安等部门合作之下,2011年到2015年间,上海市查获的涉及破坏野生鸟类资源的刑事案件有19起,行政案件13起。

如2013年3月,奉贤区公安部门与野保部门协同抓获一名大批销售麻雀的嫌疑人李某,该嫌疑人伙同其他四名村民在庄行邬桥社区利用捕鸟网等工具非法捕获麻雀1762只,后经奉贤区法院宣判,李某被判处判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9个月。

二、如果接到上述情况的举报,野保站怎么处理?

答:我们会第一时间联系举报人核实具体情况,同时通知举报所在辖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部门进行确认和现场执法,如案情涉及刑事或属于工商执法范畴的,还将联系当地公安或工商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案情重大的,市野保站直接介入案件办理。

目前上海市区两级野保站的人员数量、职责分配情况如何?

答:上海市野保站有野保人员共计13人,其中执法分管领导1名,执法科人员3名。区野保站层面,9个郊区县依托林业站开展工作,各有1名分管领导、1-2名野保专职(或兼职)人员;7个中心城区依托绿化管理部门开展工作,每区1-2名专职或兼职人员。以上人员同时还要承担野生动物救助、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单位日常管理、野生动物栖息地修复和保护、湿地保护等大量工作。

此外,根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上海市还建立了一支200人左右的野生动物保护检查员队伍,以上人员协助各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部门兼职从事野生动物资源巡护、宣传等工作。此外,市野保站非常希望上海尽快建立森林公安,增加人员配置。

三、2017年起新野保法将实施,上海有哪些措施来确保新法?

答:为保障新野保法顺利实施,上海市野保站已经开展一系列措施,包括对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内部和相关部门间的法律法规培训,开展新法和配套地方性法规的课题研究,开展针对新野保法的相关宣传活动,构建执法部门间的协作衔接体系等,市野保部门正在采取多种措施来确保新法的有效实施。

对于澎湃新闻报道的部分果农设网捕鸟的情况,市野保站将督促青浦区野保站调查核实,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告知网捕野生鸟类资源的相关责任,同时坚决查处以保护果园生产为名、行非法捕猎之实的违法行为,开展打击破坏野生鸟类资源、非法牟利的专项执法行动。

四、上海在野生鸟类保护方面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答:近年来,上海市采取以下八项措施多方位保护上海野生鸟类资源。

一是采取有效措施保护野生鸟类栖息地,全市已在生态环境重点区域建立了4处自然保护区、2处野生禁猎区、10余处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基本覆盖了野生鸟类的主要栖息生活环境并将之列入了上海生态红线范围。

二是结合上海市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目前上海市已经建立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58个,涉及监测巡查面积达1200 平方公里,对于鸟类疫病传播控制和抵制非法猎捕起到重要防范作用。

三是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每年春秋候鸟迁飞的高峰季节,野保部门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护候鸟的专项执法行动,野保部门同时还积极协调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各类非法捕猎、非法经营野生鸟类及其他野生动物的执法行动。

四是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部门每年4月初开展“爱鸟周”主题宣传活动。

五是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社会发动工作,组织成立了多支志愿者巡护队伍参与保护野生鸟类,仅2015年相关志愿者即在奉贤、崇明、浦东等郊区开展的拆网护鸟行动就达40余次。

六是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部门每年定期开展“水鸟同步监测”、“林绿地鸟类监测”等鸟类资源监测和课题研究,及时掌握上海市鸟类家底,为切实保护上海市野生鸟类资源提供了科学依据。

七是依托上海动物园、上海野生动物园等单位,建立了基本覆盖全市的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体系,救护管理部门执法查没及市民救助的野生鸟类。

八是对因科研、繁育等特殊情况需要猎捕、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鸟类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要求其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同时,野保站也欢迎媒体及热心市民提供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的信息和线索,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举报电话:51586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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