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党荣誉主席田北俊在电台接受立法会主席曾钰成访问,他忆述2003年政府筹备《基本法》第23条引起极大争议,当年曾上京游说中央推迟立法却未果,最终在50万人上街游行后退出行政会议,并向时任行政长官董建华表明自由党不支持第23条立法。田北俊坦言:“无端端做人民英雄”。

田北俊谈第23条立法
综合香港媒体报道,田北俊说,《基本法》第23条立法咨询初期,觉得立法“没有什么坏处”,但留意到社会有很多意见,于是上京尝试游说迟些立法,但未有成效,最终见到2003年7月1日有50万人上街游行,决定向董建华提出:“不好搞啦,我自由党不支持”,并即时退出行政会议。
当时,自由党在立法会占8席,政府若欠该党支持,23条立法无望,政府其后宣布撒回草案。
田北俊曾循商界(一)功能组别跻身立法会,直到2004年转战直选。他在节目中忆述,2003年做了“人民英雄”后,由于新界东和新界西都因人口增加而增加直选议席,决定游说党友周梁淑怡分别出选新界东、西,“不如我去试下”,最终两人都成功当选,但自言不懂做地区工作致2008年竞逐连任失败。
曾钰成指,有些商界人士怕直选,因为社会上打工仔多于老板,认为商人较难在一人一票直选中当选。但田北俊认为,商人不需怕参加直选,反而认为代表业界利益的商人,更要说服市民,最重要的资产就是打工仔,借此增加业界在公众的认受性。
评论 (0)